大风车考试网-在线学习网络资源平台!

所在位置:大風車考試網 > 工傷保險 > 正文

最新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

2024-05-26 22:48:03 大風車考試網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2017年最新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內容。

一、第二條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二、第八條第二款修改為:“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三、第九條修改為:“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定期了解全國各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及時提出調整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的方案,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四、第十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五、第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六、第十二條修改為:“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于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于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七、第十四條第(六)項修改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八、第十六條修改為:“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九、第二十條修改為:“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十、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九條:“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再次鑒定和復查鑒定的期限,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十一、第二十九條改為第三十條,第四款修改為:“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款修改為:“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一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后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十三、第三十三條改為第三十五條,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一款第(三)項修改為:“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十四、第三十四條改為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二款修改為:“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

十五、第三十五條改為第三十七條,修改為:“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十六、第三十七條改為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修改為:“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十七、第四十條改為第四十二條,刪去第(四)項。

十八、第四十一條改為第四十三條,第四款修改為:“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十九、第五十三條改為第五十五條,修改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二十、第五十八條改為第六十條,修改為:“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一、第六十條改為第六十二條,修改為:“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二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拒不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十三、第六十一條改為第六十四條,刪去第一款。

二十四、第六十二條改為第六十五條,修改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此外,對條文的個別文字作了修改,對條文的順序作了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傷保險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本條例施行后本決定施行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尚未完成工傷認定的,依照本決定的規定執行

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發文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發文號]勞社部函〔2004〕256號

[發文時間]2004年11月1日

[生效時間]2004年11月1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現就條例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職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職工加班加點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既可以是職工駕駛或乘坐的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職工因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

三、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這里“突發疾病”包括各類疾病。“48小時”的起算時間,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

四、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有權申請工傷認定的“工會組織”包括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以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各級工會組織。

五、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

六、條例第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這里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的期間是指從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止。

七、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是否需要治療應由治療工傷職工的協議醫療機構提出意見,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八、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 相關文章
主站蜘蛛池模板: 自恢复保险丝_贴片保险丝_插件保险丝_力特保险丝_力特经销商_SMD贴片保险丝_一次性保险丝厂家—深圳市集电通实业有限公司 | 冷库出租_食品/医药冷库租赁_冷库改建/定制-北京亚冷 | 无尘车间_洁净车间_净化车间_洁净室工程一站式净化服务商-深圳市美克威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真石漆设备-干粉砂浆生产线-保温砂浆机械-郑州屹成机械设备 | 美缝剂_美缝剂加盟_瓷砖美缝剂_美缝剂厂家_填缝剂_领翔美缝剂-【官网】 | 上海网站建设-上海网站制作-网站设计-上海做网站公司-SEO优化推广-咏熠软件 | 青岛大倾角输送带厂家_橡胶挡边输送带_波纹状挡边输送带_大倾角输送带型号-青岛朗森橡胶有限公司 | 河北拉丝模具厂家,沧州拉丝模具-任丘市鹏宇模具有限公司 | 上海国际餐饮博览会|餐饮供应|餐饮服务|餐饮加盟 | 浙江创洁卫生消杀有限公司-浙江杀虫公司,温州消杀公司,温州灭鼠公司,灭蟑螂,灭蚊蝇,灭跳蚤,灭书虱,灭臭虫,灭螨虫,白蚁防治,房间消毒除味等专业服务 | 天津网站制作|网站建设|营销型网站建设|筑美网络---天津做网站公司 | 生物安全柜检测,GMP设备确认,仪器性能确认,洁净厂房检测,仓储温湿度检测-上海熙迈 | 温湿度记录仪_温度监控_冷链监控云平台_USB/PDF温度记录仪-深圳市鸿睿物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交通标志牌-交通标牌-铝圆牌-铝三角片-铝滑槽-公路警示指示牌-方牌-高速道路反光牌毛坯-交通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牌-路名指示限速限高牌-厂家加工交通标牌铝板半成品毛坯-上海吕盟铝业有限公司 | 罗茨鼓风机价格_三叶罗茨鼓风机厂家-山东锦工有限公司 | 消字号牙膏代加工|面膜代加工|凝胶贴牌|漱口水贴牌-南京三盾药业有限公司-消字号牙膏代加工|面膜代加工|凝胶贴牌|漱口水贴牌-南京三盾药业有限公司 | 卫生级自吸泵-不锈钢化工离心泵-上海胜欧泵阀有限公司 | 菏泽代理公司|菏泽代办公司|菏泽公司注册|公司变更注销 | 青浦区摄像头安装/青浦区无线网络覆盖/青浦区网络调试公司/青浦区IT外包公司/金山区网络维护公司/金山区防火墙调试公司 | 天津成考网-天津成人高考网| 手术示教系统-实训示教系统-数字化手术室-直播录播系统 - 深圳市视源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 面馆加盟_重庆小面加盟_特色面馆加盟首选老城街 | 仪商网-专业测试仪器,测量仪表行业信息综合门户 | 暖气片-工程暖气片厂家【专注工程暖气片30年】-北铸暖气片 | 网络公关公司_舆情监测_危机公关_品牌公关_一夜红传媒 | 锌铝合金压铸-深圳压铸加工-铝挤压拉伸-压铸模具厂-广东誉格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自动锁螺丝机_在线式拧螺丝机_自动化灌胶机_ab点胶机_品牌厂家 | 太原重卡叔叔运输有限公司-山西太原大件运输、太原物流公司、太原货运物流、太原大件运输、太原货运信息、长治物流公司、长治大件运输、晋城物流公司、晋城大件运输、忻州大件运输、朔州大件运输、阳泉大件运输、大同大件运输、吕梁大件运输、临汾大件运输、运城大件运城 | 企业微信服务商-企业微信crm营销|认证-[朝阳企客通]一款企微管家服务型产品 | 云南自考网_云南自学考试网| 长春衡宇机械 食品干燥机 微波灭菌机 连续真空干燥机-干燥行业先进企业 | 展会设计搭建-展厅设计施工公司-展位展台设计搭建-深圳鼎泰展览 展柜设计定制-品牌展柜订做-展柜制作厂家「广州嘉艺展柜」 | 吸音板_隔音板多少钱_降噪声学材料_环保阻燃防火_吸声装饰工程定制_厂家价格直供 - 佛山天阶声学材料厂 | 上海须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什木坊全屋定制官网_木门|护墙|衣柜|橱柜等全品类定制家具 | 上饶环亚电脑会计培训学校--电脑学校|上饶电脑学校|上饶电脑培训|会计培训|上饶会计培训|上饶县会计培训|广丰会计培训|玉山会计培训|横峰会计培训|上饶网店培训 上进电缆(嘉兴)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 光伏电缆|防火电缆|电力电缆|铝合金电缆专业生产厂家 | 磨粉设备_雷蒙磨粉机_雷蒙超细磨 | 注册公司计|代理记账|临港招商_上海临港商盟官网| 蒸汽孔板流量计-法兰式孔板流量计-一体化标准孔板流量计-金湖中原仪表有限公司 | 磐石在线-磐石市综合信息门户网www.pszx.com - Powered by Discuz! | 锂电池破碎生产线|大型电池粉碎机|锂电池分离设备|电池破碎打粉设备-河南鑫恒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